科技产业处

  科技产业处负责与地方和企业的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标准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组织制订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
  2. 负责对接国家相关部委、重点行业、地方政府和企业;
  3. 负责全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民口四技合同的管理;
  4. 负责产业化重大项目的组织策划、申报和过程管理;
  5. 负责研究所在苏对地科技合作和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6. 负责研究所自主部署产业化相关项目(含抢占制高点预研专项)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
  7. 内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全所知识产权管理;
  8. 负责全所标准管理工作;
  9. 负责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事务性管理;行使研究所投资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出资人权利,履行参控股的监督管理职责;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90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