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就以下项目采用内部议标的方式遴选,现欢迎合格的厂商和供货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地 点: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
联 系 人:姚澄
联 系 方 式:6990662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太仓园区人才周转公寓5-6层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概述:太仓园区人才周转公寓,位于太仓市城厢镇科技产业园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太仓园区2号地块内,共6层,总建筑面积8051㎡,共有流动公寓172套。本次采购的家具为5、6层共计58套公寓使用,其中双人间56套,单人间2套。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需求及采购家具清单表。
(三)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5万,100%资金已落实。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被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及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下午13:30
2、 响应文件及样品提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嘉定园区G805会议室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8月24日下午13:30
4、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和硕路58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嘉定园区G805会议室
第一章 投标文件
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构成
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证明供应商合格性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a. *营业执照
b.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供应商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c.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距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和社保缴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d. *供应商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e.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f.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g. 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非制造商需提供)
h.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i. 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
j. 证明供应商的技术和能力的其它文件,如类似业绩、用户反馈意见
注:以上星号文件必须提供,如不提供按废标处理。
(3)证明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a. 按要求有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及技术资料等文件;
b. 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书
(4)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文件。
2、响应报价要求
2.1 供应商报价为:完成此项目所需的一切包括人工、材料、服务等费用。
2.2 列出项目明细报价;
2.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量的副本,以及电子文档一份,每份投标文件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由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所有的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3.3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3.4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递交
4.1.供应商应将装订后的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的地点。
4.2.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采购方将拒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5.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第二章 开议标规则
一、开标
6、开标准备
6.1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完整性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7、拒绝接收
7.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授权委托人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8、开标程序
8.1 招标人在前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查验结果;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二、议标程序和方式
9、议标程序:
9.1首先由议标小组对所有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评审方式
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5。
10.2、采购人授权议标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11、成交通知
11.1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1.2招标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单位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
1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方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
12.2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年度家具保养,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12.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