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7年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充分利用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区高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向
(一)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技术难题等进行共同突破,建设和孵化一批产学研结合的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制约嘉定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助推嘉定新兴产业发展;
(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以转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工程化开发及示范应用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方向(一)、(二)类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嘉定区注册并依法纳税;
2、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已实现产业化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
4、申报企业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申报(一)类项目的合同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5、申报企业对项目已有先期投入,有阶段性成果,并有与产学研资助资金相配套的跟进资金;申报(一)类项目的先期投入经费不得低于合同经费的50%,申报(二)类项目的先期投入经费不得低于总经费的30%;
6、申报企业需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9、项目启动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符合申报方向(三)类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在嘉定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1年;
3、申报单位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4、申报单位需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5、项目启动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四、申报材料
(一)、(二)类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书》(一、二类)(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以及开展费用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企业凭有效证件到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A13-14窗口申请查询);
(5)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类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1、《嘉定区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书》(三类)(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
2、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开展费用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可研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及咨询
1、受理地址: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大厅区科委项目申报受理窗口(嘉戬公路118号A13-14窗口)。
2、电子版本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xuning@jiading.gov.cn
3、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
咨询方式:嘉定区科委产学研推进科 陈鑫 徐宁
咨询电话:69989898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