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政策,在2024届毕业生离校前进行充分宣传,确保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知晓基层就业相关资助政策。
二、申请条件
1.我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4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申请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具体工作地点、基层单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补偿标准
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申请总金额按学生在学期间学制及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本科生申请金额上限为16000元/人/年,研究生申请金额上限为20000元/人/年。
资助对象需要至少在基层单位服务3年,审核通过后,补偿款分3年发给学生,每年发放金额分别占总补偿金额的33%、33%、34%。基层就业学生在到岗后的第2、3年,需按要求完成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审核通过后继续发放下一年度补偿款,审核不通过及离岗的毕业生停发后续补偿款。
四、学生线上申报
1.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23:59:59
2. 申报系统: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央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
3. 操作步骤: 在中央基层就业系统(建议用火狐浏览器),中进行注册、登录,填报基层就业及学费补偿信息,按系统提示下载证明材料模板,签字、盖章、上传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4. 材料要求:基层就业学生进行线上申请时,需根据系统提示,下载、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材料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需签字、盖章,填写签订日期;
(2)《就业证明》、《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工作地点行政区划不明确证明》等证明文件,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就业单位或二次分配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3)在涉密单位保密岗位工作的,如不能提供具体工作地址,需在《就业证明》或《涉密证明》中做“虽然不能提供详细地址,但确认学生实际工作地点符合基层就业资助条件,我单位承诺对此负责”类似说明,并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五、培养单位审核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23:59:59
2.审核系统: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
六、注意事项
1.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10月2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也务必在该日期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于次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未在2024年10月20日内进行预申请者,将无法补报。
2.申请学生填报时要认真负责,做到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确保系统内填报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银行卡号能够顺利接收通知、信息、补偿款,一旦后期有变化,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变更。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需通知学生按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010-88256154;
电子邮件:xsjz@ucas.ac.cn。
附件:
1. 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
2.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