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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酸盐所举办科技档案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 2021-12-10 10:41 | 【 【打印】【关闭】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档案、科研数据、科研道德建设等政策及文件,对科技档案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科技档案发展的新形势和科研诚信的新要求,12月9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邀请上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专家吴牧之开展科技档案培训讲座。所务委员、科技发展部部长闫继娜,科技综合处处长刘军,高技术处处长周林,科技发展部项目主管,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兼职档案员等100余人参加培训。讲座由上海硅酸盐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毛朝梁主持。

  吴牧之重点解读了《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科技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规定》)。在对科技档案、科研档案的定义、特点、相关法规制度及标准性文件进行简要介绍后,详细分析了《规定》实施的意义及修订情况,并用生动的例子对《规定》进行逐条解读。通过讲解,明确了科研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归档职责、归档范围、归档要求、验收要求和信息化建设总要求等。强调单位科研档案工作应实行既统一又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科研档案;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科研人员负责验收前科研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及验收等工作;档案部门负责验收后的保管和利用,并协助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和科研档案人员做好档案的验收工作。

  闫继娜对报告人表示感谢,对各位专兼职档案员为保管研究所珍贵档案、留存历史记忆所做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她表示,研究所自上而下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重视推动对档案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她以研究所档案被应用于独立建所60周年发展论坛科技成果展示、所志续编等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例,强调档案在记录历史、关照现实、昭示未来中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档案本身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要求落实好应归档文件的全部归档工作,同时做好科研档案的信息化工作。

上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专家吴牧之作培训报告

所务委员、科技发展部部长闫继娜讲话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毛朝梁主持培训会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