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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酸盐所组织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意识培训

发布时间: 2021-11-17 22:28 | 【 【打印】【关闭】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领会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更好地完善研究所安全管理“双重机制”,落实“三个必须”、提高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10月29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组织开展培训。上海硅酸盐所所长宋力昕,副所长沈兆雷、吴成铁、苏良碧,所务委员史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课题正副组长、项目组负责人、独立PI、所属企业(公司)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邀请了闵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白杰老师担任讲师,培训由安全与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宋桂兰主持。

  宋力昕作培训开班讲话,他结合近期社会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的变化,进一步强调了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大家敬畏法制,学好安全生产法,确保科研生产工作安全。宋桂兰传达学习了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醒》。

  白杰介绍了我国的安全简史,着重介绍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与2014版相比发生的变化,强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具备惩罚力度更大的多项特点,对单位如何落实新版法律提出建议。白杰还对实验室安全内容、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认识误区进行讲解并一一纠正。

  沈兆雷结合近期社会相关安全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强调安全工作对研究所发展,对广大员工的重要性,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三个必须”的责任,即“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多深入课题组一线,推动落实“双重机制”,组织实验室开展风险识别,组织排查隐患;落实好监督检查、排除隐患的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生的实验安全指导,抓好安全防护细节。通过全员努力,营造上海硅酸盐所安全的科研生产环境,为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上海硅酸盐所所长宋力昕作开班讲话

上海硅酸盐所副所长沈兆雷作总结讲话

 

闵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白杰老师作辅导报告

 

安全与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宋桂兰主持培训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