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与湖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湖州新材料创新中心共建合作协议》,其中约定共建的地方事业法人单位暂定名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湖州新材料创新中心”,但该名称并未在单位实际注册成立时使用。2013年3月,注册成立地方事业法人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湖州先进材料产业创新中心”。
根据《关于严格按照分支机构清理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1〕81号),所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湖州新材料创新中心”已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