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与太仓市人民政府签订《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合作协议》,其中约定共建的地方事业法人单位暂定名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但该名称并未在单位实际注册成立时使用。2015年10月,注册成立地方事业法人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研究院”。
根据《关于严格按照分支机构清理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1〕81号),所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已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