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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上海市“美丽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6 16:43 | 【 【打印】【关闭】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要求,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求,更好的展示上海的志愿之美,志愿者的精神之美,广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中国梦”的志愿正能量, 推动志愿文化的生活化,志愿者工作的制度化,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美丽志愿者”评选活动。市科技系统文明办、市科技团工委拟组织系统各单位参与评选,现将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381-1231 

  二、评选范围 

  积极参与本市及科技系统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本市及科技系统组织的重大赛事、公益活动及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志愿者个人。 

  三、评选标准 

  为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奉献、互助、有爱、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努力实现世博会《上海宣言》所倡导的和谐美好城市生活的目标,积极开创上海志愿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创新的发展格局,特提出做有“为”志愿者,四项标准如下: 

  “四有为”:为真、为善、为美、为新 

  1.为真 

  真诚奉献,信守志愿者承诺,长期并定期以捐款、捐物、捐时间、捐技能等方式参与各类志愿者团体、慈善机构、企业等开展的具有普遍社会影响力的助困、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助教等公益活动,并有突出成绩、获良好评价。 

  2.为善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以自发自觉的行动为构筑平安上海、建设和谐社区做出一定贡献。 

  3.为美 

  积极宣传推广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巡讲、网页、视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致力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的全面提升,有效激发人人参与建设美好城市的热情。 

  4.为新 

  以富有创造力的思维和举措创新志愿者活动,并具有广泛社会参与度,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要求和方式 

  1、所有上报材料必须填写“美丽志愿者”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注重写实,有生动感人的情节、细节;内容应真实。事迹材料千字左右,申报表主要事迹一览300字左右,志愿者个人另附本人参与服务的彩色照片两张。所有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者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申报表、事迹材料、照片不低于600万像素)交送至所团委。 

  3、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于每月5日在上海志愿者网(www.volunter.sh.cn)、新民网(www.xinmin.cn)、智慧公益APP终端、有心皆志愿微信群(微信号:shzyzxh)等相关载体公布由专家评审团评审出来的10名以无畏义举彰显社会正义,以无私奉献谱写人间大爱,以无限真情传播文明风尚的“美丽志愿者”候选人。 

  420141月,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对每月评选出来的50名“美丽志愿者”候选人进行群众网络投票,选取获票数最高的前10名“美丽志愿者”参加智慧公益颁奖盛典,并予以表彰。所有“美丽志愿者”候选人将作为市志愿者协会2012-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联系人:吴永铮 

    话:1025 

    箱:yongzheng.wu@mail.sic.ac.cn 

    

    件:上海市美丽志愿者个人表格 

  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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