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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201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7-11

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设计理论及结构与材料性能关系、材料合成的物理化学与制备科学、新材料探索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了营造实验室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设置了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课题基金项目。

一、资助方向: 

1. 结构陶瓷材料

2. 能源与环境材料

3. 生物医用材料

4. 超微结构与计算材料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在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含副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课题责任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 申请人须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与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3.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4. 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本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可以在“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 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 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署名前冠中文: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igh Performance Ceramics and Superfine Microstructure,和研究者所在单位,且均须标注“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igh Performance Ceramics and Superfine Microstructure)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6. 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经费为一般5-10万元人民币。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7. 2013年度开放课题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13年4月1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295号(邮政编码:200050)

     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021-52412610;传   真:021-52413122

联系人:步文博

E-mail地址:wbbu@mail.sic.ac.cn

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doc

高性能陶瓷和超微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2013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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