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处

  科技产业处(内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与地方和企业的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标准、经营性资产管理等事务。

  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组织制订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条例;
  2. 负责与地方的科技合作,实现所科技成果的社会化转移;
  3. 负责全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民口生产合同、技术入股、产业化项目的管理;
  4. 负责地方与国家产业化科技项目的组织策划、申报、过程管理和验收;
  5. 负责所产业化项目创新基金的遴选、过程管理、结题验收;
  6. 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监督和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收益和国有资产重组;
  7. 负责全所知识产权和标准管理,包括制订知识产权负责战略、专利的策划指导、专利申请和日常管理、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的组织制订、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

  联系电话:6990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