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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酸盐所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21

  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3月18日,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贯彻《规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所长董显林主持。

  《规定》共五章25条,对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华领学了《规定》,从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各个方面,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进行了学习。

  宋力昕、王东、施剑林、闫继娜等党委委员们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委员们还结合各自党委工作分工,对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规定》进行了研讨。

  董显林表示,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全面、越来越严格,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党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学习《规定》的成果转化为增强“两个维护”、贯彻执行《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把掌握、执行与运用《规定》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武器”方法,并通过学习贯彻《规定》,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解决研究所改革发展中的疑难问题的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研究所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

  会议还对新一届党委、纪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学习会现场